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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發(fā)布法律服務行業(yè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大舉措
時間:2021-08-08 09:30 來源:未知 微信公眾號:yn2553 QQ公眾號:800061629
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落實全國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強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松勁、不松懈、不松手,堅持疫情防控與公共法律服務同行,確保疫情期間高質量法律服務供給不間斷,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常態(tài)化形勢,2021年8月6日,云南省司法廳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法律服務行業(yè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提出全省法律服務行業(yè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大舉措:
一是筑牢疫情防控思想防線。深刻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,鞏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,繃緊疫情防控之弦,持續(xù)做好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各項工作;深刻認識疫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,堅持底線思維,增強憂患意識,堅決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,確保法律服務行業(yè)疫情防控萬無一失;深刻認識疫情防控風險的復雜性,深入分析本地區(qū)本行業(yè)本單位防疫的風險隱患點,靶向施策,精準發(fā)力,堅決守住關口,確保絕對安全。
二是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措施。逐步探索應用推廣“零接觸”線上法律服務模式,實行預約辦理、錯峰辦理,提供延時服務、加急服務,執(zhí)行一次性告知、首問負責、“少跑一次”等便民措施,有效減少窗口人員聚集,讓當事人少跑腿,減少感染幾率和風險;嚴格限制風險地區(qū)人員來訪;嚴格控制各類會議和活動;盡量減少赴外地出差、休假,原則上不得前往中高風險地區(qū)、旅游熱點地區(qū);積極配合屬地人員管控要求,開展健康檢測和行動軌跡排查;依法依規(guī)開展法律服務工作,堅決防止借涉疫案(事)件發(fā)聲炒作;做好法律職業(yè)資格考試疫情防控工作,抓實全省法律服務行業(yè)辦公場所疫情防控和人員疫情防控。
三是做實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工作。從防疫大局出發(fā),緊緊圍繞疫情防控任務和需求,充分發(fā)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作用,綜合運用律師、公證、司法鑒定、仲裁、法律援助、法治宣傳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,為疫情防控提供方便快捷、精準高效的法律服務。
四是壓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。提高政治站位,切實克服松懈麻痹思想,做到思想再夯實,責任再壓實,措施再落實,工作再做實。強化責任落實,切實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統(tǒng)籌謀劃、組織領導和督促落實,對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再優(yōu)化、措施再細化、工作再實化。強化督導問效,加強督導檢查,強化督導整改,察實情、出實招、辦實事、求實效,確保措施不落實不放過、問題不解決不放過、短板不補齊不放過。強化工作紀律,加強請示報告,嚴格責任追究,完善應急處置預案,做到第一時間發(fā)現(xiàn)、第一時間報告、第一時間處置。強化統(tǒng)籌聯(lián)動,統(tǒng)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高質量發(fā)展,強化行業(yè)間、機構間、人員間、與其他部門間的聯(lián)動協(xié)同,齊心協(xié)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文稿來源 | 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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